財團法人山葉音樂振興基金會
音樂能力檢定制度

檢定當日程序

報 到

出示身份證件

筆 試 考 場

進入考場
聽  寫
級數 內容 檢定時間
5級
4級
4小節附伴奏的旋律
完整的演奏5次
20分鐘
3級 8小節附伴奏的旋律共演奏7次(含全曲/前半部/後半部) 30分鐘
筆  試
級數 內容 檢定時間
5級 樂理
和絃進行法
1小時
4級 樂理、和聲法
和絃進行法
2小時
3級 混聲合唱編曲
和絃進行法
2小時30分
退出考場

術 科 考 場

進入考場
視  唱
(a) 旋律視唱 (b) 邊彈邊唱
依(a)(b)之順序進行
鍵盤技巧
(a) 配伴奏 (b) 移調奏
依(a)(b)之順序進行
講  評
由監考官講評
退出考場

注意事項

  • 在檢定會場內,請遵從監考官或試務人員的指示。
  • 術科檢定與筆試的開始時間分別印在考試通知上。筆試考完後再考術科,請仔細確認各自的開始時間。
  • 有關結束時間,有時會因為會場準備情況而延遲,敬請見諒。
  • 檢定即將開始之時,若必須離開指定場所,請向報到處提出。
  • 筆試檢定結束後,請向報到處報到並依報到順序編號術科檢定時間。
  • 筆試可中途先行交卷退出檢定會場。一旦退出會場,不得再進入。
  • 參加筆試者請自行準備文具。
  • 檢定會場內請務必關掉行動電話電源。也不可以使用報時機能。
  • 為避免應試者於檢定進行中因錄音、錄(攝)影而衍生侵權問題,請勿攜帶手機及錄音、錄(攝)影裝置進行會場。